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依托“执行110”工作机制,成功帮助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法院临控一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其车辆,促使其清偿了全部借款。
11月5日下午,顺庆区法院“执行110”电话再次响起。
“我们是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法院,我们接到举报,发现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正在顺庆区某茶坊喝茶,请贵院协助对其采取临控措施。”
接到协助请求后,顺庆区法院的执行干警立即出动,来到该茶坊,将正在喝茶聊天的王某逮了个正着。
在说明来意后,顺庆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将惊愕不已的王某及其车辆一起带回了顺庆区法院,予以临时控制。并与甘洛县法院联系,通知其办理移交工作。
11月6日凌晨,甘洛县法院干警赶到了顺庆区法院办理了人车的移交工作。同时,两地法院的执行干警一起给王某做思想工作,一方面指出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错误,另一方面告知其如继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你们千万别拘留我,我还钱就是了。”经过一番批评教育,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还钱。其后,王某通过多方筹钱,偿还了全部借款9万余元。至此,该起案件得以成功执行完毕。
下一步,顺庆区法院将继续秉持 “执行一盘棋”的理念,强化执行大局意识,不断加强与兄弟法院的协作配合,携手共破执行难题,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人:顺庆区法院 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