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6时,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再次集结出发,针对小标的案件展开集中执行行动,实现快执快结,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
案例一
张某与朱某原系夫妻,双方育有一女,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经法院判决女儿跟随张某生活,朱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朱某却始终未依照生效判决给付女儿抚养费,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午7时30分,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被执行人朱某的住处,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随后,执行干警对朱某进行释法明理,讲明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抚养费的给付情况关乎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不管父母之间存在何种恩怨,孩子都是无辜的,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履行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最终,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拖欠多年的共计23600元抚养费支付给张某,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案例二
上午9时,在曹某的配合下,执行干警顺利在南阳市某幼儿园找到了武某。武某是南阳市某幼儿园的老板,曹某原系幼儿园的职工,双方因工资未支付产生了纠纷,遂将武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武某仍未按照调解书内容支付工资,无奈之下,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与曹某电话联系,掌握了武某的行踪线索并决定对其实施拘传措施,眼看执行干警“动了真格”,武某很快承认了错误并安排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曹某也拿到了6867元工资,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截止当日,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当天共执行完毕10案,和解5案,送拘2人,取得了丰硕的战果。案件标的虽小,却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执行行动,“摸得着”执行效果,以扎实的成果切实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供稿:张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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