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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贵州省剑河县磻溪镇强化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和美城乡“四大行动”目标要求,在积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动在外经商务工和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的贤达人士,当好环境卫生整治“先行军”、文明新风建设“监督员”和法治教育普及“宣传员”,引领带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工作中来,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文明和美乡村。
当好“先行军”,助力农村环境整治。通过召开乡贤返乡助力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座谈会,积极听取乡贤对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鼓励乡贤主动作为,走先一步、走深一步,带头开展家庭卫生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可学、可看的卫生文明示范户,并成立以“村‘两委’+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乡贤代表”组成的农村建房管理委员会,建立“建房诚信金”管理制度,对村民违规建房等行为按照村规民约予以处罚,有效维护村级建房秩序和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截至目前,组织召开乡贤返乡助力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座谈会13场次,开展示范户评比26次,评出文明卫生示范户100余户,带动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活动2000余人次,拆除老旧房屋10余处,卫生厕所改造53户,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得到显著提升。
当好“监督员”,赋能文明新风建设。将声望较高、群众信服的乡贤纳入文明新风“监督员”队伍,严格监督农村酒席乱象,实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积分评比工作,开展诵记家规家训和“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新风”签名活动,充分发挥乡贤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文明新风中来,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阻止和批评。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积分评比兑换活动30余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和美城乡“四大行动”积极性。
当好“宣传员”,助推法治教育宣传。充分发挥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联合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网格员等力量建立普法宣传队伍,通过召开院坝会、群众会,采取村级广播、敲门行动等方式走入村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普及防电信诈骗、消防安全、民法典及禁毒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在节假日、晚饭后等农闲时间组织群众观看《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法治警示教育宣传片。截至目前,共开展普法宣传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共播放宣传教育片90余次,不断提升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剑河县磻溪镇人民政府 :潘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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